1.考生如有特殊原因(例如:結婚、考試、出國或已排定事項等)須避開考試日期,請主動告知收件人員,以利安排考期。
2.特定對象考生申請免繳費者,請填寫附件21免繳費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。
3.考生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學習障礙證明者,如須申請延長時間者,請於報名時先填寫簡章附件6申請表,依簡章規定於報名時未申請者,視同無需求,請考生留意。
4.報檢19103印前製程-圖文組版PC者,請檢附附件14術科測試設備勾選表
5.報名表英文姓名填寫,請以大寫且端正字體書寫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,如未填寫將逕以漢語拼音轉換,以勞動部技檢中心使用翻譯格式為主,不得異議。
6.請於測試日起始日前10日(不含測試當天,但含例假日)尚未收到准考證者,請務必與承辦單位聯繫。如未來電查詢致宋應檢,由報檢人自行負責。
7.資格審查不符者:報檢人如須補繳報名費或相關證明文件,承辦單位將以電話或簡訊或E-mail或書面擇一通知,並視為完成通知,檢人未收到通知之原因,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,致補件逾期者,逕予退件,報檢人不得異議,報檢人應確保所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、通訊資料可正常使用,以備承辦單位通知,資格審查不符(含申請免繳費)者,報名表及相關資格證件(含影本)由承辦單位備查不退回,本年度結束後逕行銷毀。
※詳細報名規定,請參閱簡章說明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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